
出嫁的女儿无权分得村上的土地补偿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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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处:原创责任编辑:郝律师点击:原创-发表时间:2014-08-15 16:14
陕西省关中地带某村,在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时候,对于村上已婚女青年不给予任何的补偿款分配,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不能够再参与“娘家”的任何福利待遇,其实这是不合理的,更不合法,因为无论婚嫁与否,村组属于正常的合法组织,而村民属于合法组织的组织成员,理应享有合法权益,不应当被剥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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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文关键字:出嫁,土地补偿,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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