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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建设成为四川党政中心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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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处:未知责任编辑:郝律师点击:未知-发表时间:2014-08-13 10:28
  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,也是一个长期过程。如果地方上可以先行先试,将是很好地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很好的路径。”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媒体“法治四川行”活动中,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胡建淼说。地方法治建设的意义究竟有多大,一直都是学界关注的话题。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顾培东表示,发挥地方法治的积极性,推动地方法治的创新,使一部分地方的法治建设走在全国法治的前列。
 
  “这也应当成为我国法治建设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种路径依赖。”顾培东的另外两个身份是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。他先后参与了四川依法治省中的许多工作,深刻地体会到“法治建设在四川全局工作中的地位是前所未有的,法治建设正逐步成为省内各级党政组织的一项中心工作,从省委省政府到地方各级都开始像重视GDP一样重视法治,像抓GDP一样抓法治。”党委的重视,决定了四川法治建设必定亮点纷呈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认为,建设法治四川的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,系统全面,理想和工作重点具有科学性、可行性符合法治的发展方向和实际,且颇具创新特点。他说:“我看过《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》和工作要点,感受到了其中的很多亮点,而且逐项分解到了具体的单位来抓落实,这是一个真心实意,推进法治进程的表现,让我看到了这样一种努力。”在顾培东看来,目前而言,决定地方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水平的主要因素,仍然是地方党政领导对法治的认识以及对法治重视的程度。领导者崇尚法治、信仰法治,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,地方法治建设一定会有长足的发展,有显著的进步。
 
  莫于川强调,“法治的发展需要地方的创新,改革发展的智慧在地方、在基层、在群众应该得到尊重,达到一种从不平衡到一种平衡状态的努力。全面推行地方依法治理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环节,它是有机的组成部分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强调,依法治国、依法治省是一个长期的目标任务,在这个过程中也要警惕形式主义和一阵风现象,多做实际工作。莫于川则认为,四川在进一步推动法治进程工作中,应该注意更进一步更新观念、创新机制、民主参与。四川的各项法治工作要在立法方面、行政管理等方面走向民主,让更多的四川人民得到利益的实现和保障,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刚柔并进,做到以人为本,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莫于川还特别强调,“法治教育和学习的重点对象应该首先是公务人员、领导干部,使其真正懂得在宪法和法律范围之内,在党规党纪的范围之内去行使职权,履行职责。”顾培东则建议,地方法治建设要围绕客观实际。地方法治一定要有针对性,能解决当地人民的问题。依据地方的客观条件和现实,紧紧围绕地方治理的特殊要求,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工作。“中央提出的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推进,地方法治要形成一个对全国有启示意义的经验。就要针对我国依法治国的某些薄弱环节,通过地方性创新性探索。”
此文关键字:法治,党政,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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